刘蕊律师
刘蕊律师
山东-济宁专职律师执业11年
查看服务地区

咨询我

离婚经济补偿

作者:刘蕊律师时间:2021年09月16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219次举报

本文仅供交流学习,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


第1088条规定了,婚姻中付出家务劳动较多、照顾小孩老人较多的一方,在离婚时可以要求一笔补偿款。至于标准,目前没有,需要后续司法实践跟进。


目测这条难以充分保障家庭主妇的利益,只是开了个头而已,路子还很长。


因此,我依然主张女性要有自己的事业,不要充当家庭主妇。如果丈夫不赚钱,那妻子就更需要出去工作赚钱。如果丈夫赚钱,那就拿钱请保姆就好啦,为什么要自己去做家务呢?有这个时间,拿去追求自己的事业不好吗?


刘蕊律师,山东中昊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济宁交通文艺广播《1042大家帮》节目特邀律师。2010年通过国家司法资格考试,2...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济宁
  • 执业单位:山东中昊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70820********75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婚姻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