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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担保人有什么责任?

作者:郭卫平律师时间:2023年07月31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235次举报

民间借贷担保人有什么责任?

1、一般保证,即当借款期限届满后,经法院审判或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并经依法强制执行,借款人仍不能返还借款时,出借人才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2、连带保证,《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即当借款期限届满后,无论借款人有无能力归还借款,出借人既可以要求借款人返还借款,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返还借款的保证责任。当然,在连带保证的情况下,出借人可以同时把借款人和保证人起诉到法院,要求借款人承担还款责任并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借款合同或保证合同中,如果当事人没有明确约定是一般保证的,即为连带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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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卫平律师,2007年律师(专业)本科毕业,2014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现系宁夏朴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宁夏-中卫市
  • 执业单位:宁夏朴信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640520********60
  • 擅长领域:法律顾问、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工程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