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先生是长沙某公司的一名白领。一直以来,张先生在公司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并以出色的工作成绩得到了领导和同事们的认可。张先生也一直坚信,自己努力工作,踏实上进,不说月入百万,但至少可以让自己在长沙生活的很好。但是在2017年的11月份,一次病假的经历可以说彻底改变了张先生的人生轨迹。
2017年11月份,张先生做了一个小手术,需要住院。于是张先生向公司递交了五张请假条,一共请了27天病假。公司的人事部门拿到病假条后,感到有些异样,便派人到医院核实,发现其中有一张假条请的7天假在医院并没有挂号就诊记录。公司即认定这7天病假无合法手续,根据相关规章制度,以张先生骗取病假,性质属旷工为由,于2017年12月份对其作出解除劳动合同处理,并扣发了相应薪金。
这个处理给了张先生当头一棒,在张先生看来,自己那七天病假确实没有挂号,当初考虑到自己手术之后需要一段时间康复,就找了认识的医生给自己开了七天的病假条。就算这样的处理不合规定,但是根据公司考勤管理规定虚开病假只是加倍处罚,记不良信用记录,尚不至于解除劳动关系。更何况自己在公司努力工作,不说功劳,也有苦劳,现在公司直接把自己开除了,还扣了自己的工资,心中既委屈,又不服。
无奈之下,张先生向长沙市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要求与公司恢复劳动关系,要求公司支付相关薪金。
在仲裁阶段,公司方认为,张先生违反公司考勤管理规定,提供虚假病假单骗取7天病假,故应按旷工认定。并根据这一规定,张先生的行为可作自动解除合同处理,故公司与张先生解除劳动合同并无不当。此外,由于张先生严重违规,其要求公司支付相应薪金的请求没有依据,要求驳回张先生的诉讼请求。
仲裁委经审理后认为:张先生以虚假证明骗取病假7天,其行为严重违反了公司规章制度的相应规定,故公司根据张先生的违纪事实作自动解除劳动合同处理,符合法律规定。张先生不服,该案又经历了一审二审,两级法院均驳回了张先生的全部诉求。
【律师分析】
关于请假这件事,实践中有各种各样的新闻,我们也曾多次推出文章和大家分享探讨这个问题。在我们看来,在请假的问题上,很多时候已经转变成了员工与企业斗智斗勇的博弈。本案中,张先生试图利用关系开出的病假条多休几天的想法不幸被公司发现。随即而来的就是丢了饭碗的打击。对此,有人会有疑问,员工虚开病假,公司直接开除是否合法?
关于病假的问题,劳动法有着严格的刚性规定。首先,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治疗的员工享有法定的病休权利,该权利的行使无须单位批准,用人单位关于员工病假未获批准以旷工论处类的规章制度因而是无效的。但是,基于单位享有的劳动用工管理权和对于员工上岗出勤的知情权,员工应履行必要的病假手续以告知单位安排代岗人员,同时注意保存医疗证明和门诊记录单等证据。在虚开病假的情况下,员工往往无法拿出证明自己病假的有效证据。同时,员工虚开病假条,并利用假的病假条休假,一旦被视为旷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便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因此,我们提醒各位劳动者,病假条”是医院对患病职工建议休假的证明,无论何种原因,向单位提交“假病假条”都是不诚信的行为,希望大家千万不要以身试法,最终丢了饭碗,真的是得不偿失。
【结语】
距离五一还有不到半个月的时间了,今年五一经过调休,比往年多了一天假。在一些人看来,是不是可以早请几天假或者晚来几天,凑个小长假。但是我们再一次衷心提醒各位,无论如何,都请不要尝试去“套病假”,毕竟找工作不易,烦请各位,且行且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