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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的情形有哪些?

作者:谢慧律师时间:2022年09月27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789次举报

在我国法律规定中,赠与合同就是:一方自意愿将自己的财产赠与另一方,在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所构成的合同。在某种特定的情形下,赠与方是可以撤销赠与合同的,那么,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的情形有哪些呢?

1、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2、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3、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4、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5、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6、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一、赠与合同可以由谁撤销?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给与受赠人所有,受赠人也表示接受赠与的协议。它具有无偿性、单务性、转移赠与财产的所有权、是双方的法律行为以及是诺成合同的法律特征。

根据法律的规定,赠与合同可以由下述人员来撤销:

1、赠与合同的撤销权只能由赠与人本人或者赠与人的继承人或监护人行使。

2、赠与人当然享有独立的撤销权,而赠与人的继承人或监护人只有在赠与人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而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才可以行使撤销权。

二、赠与合同的形式有什么?

(1)口头形式。口头形式是指赠与人与受赠人以直接对话的方式订立合同。口头形式优点是简便易行,广泛存在于日常生活中,缺点是发生纠纷时难以取证。

(2)书面形式。书面形式是指赠与人以书面文字表达赠与内容的方式订立的合同形式。书面形式具有证据法上的效力,而且还有实体法上的效力,因此,贵重物品或数额较大的赠与,最好采用书面形式。

(3)公证形式。公证形式是赠与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以国家公证机关对合同内容加以审查公证所订立的一种合同形式。公证形式的赠与合同效力优于口头形式、书面形式。

(4)登记形式。登记形式是指合同当事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采取将合同提交有关主管机关登记的方式转移赠与财产而订立的赠与合同。

赠与合同需要由赠与人与受赠人来进行依法的签订,而且签订的内容也要双方协商好,但如果在合同成立了之后而赠与人不履行自己义务的话,那么赠与人就有权利撤销合同,而且也不用承担任何的赔偿责任,所以,自己的权益就一定要懂得自己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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