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指的是自然人或者单位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
量刑: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实践中,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无罪或不起诉的情形有以下:
1、 证据不足,仅有言辞证据,证据存疑;
2、 缺乏客观证据,对行为人是否明知为犯罪团伙提供帮证据不足;
3、 行为人办理的银行卡内的结算资金未查到上游犯罪,现有证据不能证明银行卡用于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4、 行为人利用信息网络设立用于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通讯组,未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
5、 现有的证据无法认定行为人获利金额;
6、 行为人客观上帮助了信息网强行犯冻,但行为人对注册公司、对公帐户是否被他人用于信息网络犯冻并不明知,且法律并不禁止代办公司注册活动,故行为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太,不认为是犯罪;
7、 行为人出借银行卡给他人使用,但不知他人利用银行卡实施犯罪,不构成犯罪。
吴敏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