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苏钰钧律师 时间:2022年06月14日 570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1、案情
申请人是在被申请人处兼职的,每次双方都会结算报酬。然,3个月后申请人转而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要求确认劳动关系和2倍工资差额的主张。而实际上,申请人、被申请人更类似承揽加工的关系。
2、庭审过程
该案的唯一证据只有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经营者之间的微信对话,但是双方没有签订承揽加工合同。一旦申请人主张劳动关系,被申请人显得十分被动。在庭上,申请人代理人主张劳动关系的审理应当对劳动者的举证适当宽松,仲裁庭采纳申请人的主张。
3、庭审结果
劳动仲裁庭支持申请人的主要诉求,确认劳动关系。
4、感悟
本案中,双方都明白各自的用工性质,但是由于被申请人在用工管理上没有合法意识,以致于需要承担更重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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