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美伶律师

  • 执业资质:1120120**********

  • 执业机构:天津凡佑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公司法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发布者:林美伶律师|时间:2023年04月18日|分类:刑事辩护 |381人看过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不能说明来源的行为。

  网友咨询: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律师解答: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制度和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2、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且差额巨大,本人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

  3、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非国家工作人员不能成为本罪主体。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机关、国有公认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4、本罪在主观上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财产不合法而故意占有,案发后又故意拒不说明财产的真正来源,或者有意编造财产来源的合法途径。

  律师补充:

  “财产”,是指行为人实际拥有的财物,包括房屋、交通工具、存款、先进、有价证券以及其他物品等。“合法收入”,是指行为人依法获得的财物,如工资、奖金、津贴以及继承的遗产、接受的合法赠予等。不能说明财产或者支出的合法来源,包括局部说明财产或者支出的合法来源,也包括故意编造财产或者支出来源的合法途径,但经查被否定的。如果查明了财产来源的合法性,则不能以犯罪论;如果查明了其非法来源,则应按照刑法的有关规定处理,不能认定为本罪。

  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该国家工作人员说明来源,不能说明来源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差额特别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九十五条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该国家工作人员说明来源,不能说明来源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差额特别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

  【隐瞒境外存款罪】国家工作人员在境外的存款,应当依照国家规定申报。数额较大、隐瞒不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免责声明

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