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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不愿意生育,女方坚持生育,男方是否应当承担抚养义务?

2018-07-31

发布者:刘金淼律师|时间:2018年07月31日|分类:律师随笔 |581人看过举报

男方不愿意生育,女方坚持生育,男方是否应当承担抚养义务?

       司法实践中,男女双方有的会因为生育问题签订协议,但是生育权属于人身权,因此,限制生育权的协议,应归于无效。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具有抚养教育的义务,这一义务不受父母关系是否离异而影响,不能因为父母的过错而免除对其子女的应尽义务,这主要是基于对未成年子女的利益的保护而设立的规定。女方执意生育不能免除男方作为父亲的任何义务。男方在此种情况下,仍要承担抚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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