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刘金淼律师 时间:2018年12月17日 526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1、案件当事人双方合作经营,期满后因为清算债务,致使餐饮公司物品遗留在某海关处,因物品存放问题发生争议,诉至法院。该案经律师代理后,争取法院发回重审。
2、有存放保管约定的前提下,是否单方通知即达到解除保管的效果是本案的争议焦点。同时侵权事实的认定也需要多方举证证明。故在此类侵权案件中,证据及举证责任的分配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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