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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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转合同履行期间,可以变更土地转包费吗?

作者:周荣律师时间:2022年10月31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677次举报
2022-10-31

近期有当事人到律所咨询称自己和同村的几户人家在2004年将100余亩土地承包给了张某,承包期为30年,承包费为每亩150元。近年来,随着国家惠农政策陆续出台,农业环境逐年向好,耕种土地的效益大幅度提高,土地承包费价格持续上涨,目前其周边的同类土地承包费用已达到每亩800元左右。当年将土地承包出去的农民,都觉得原合同约定的土地承包费用过低,不能满足基本生活需要,因此想和张某协商,要求增加土地承包费用,不知有没有法律依据?

其实不止一个当事人咨询过类似土地承包费调整的问题,周荣律师通过总结以往的办案经验,给出相应的咨询意见: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规定,土地流转合同大多时间长达二、三十年,随着时间的推移以及国家农业政策的调整,到目前订立合同时的客观情况已发生重大变化,若维持原承包费价格,双方之间的利益将产生重大失衡,如果当事人协商变更无法达成一致,继续履行又显失公平,法院或仲裁机构会兼顾双方利益、适用公平原则变更原合同的条款,即适当提高承包费。通常承包费的调整应参考市场价并低于市场价,根据承包地的位置、地力等情况酌情予以调整。需要注意的是,因合同的变更只能对未履行部分进行变更,对已履行部分不具有溯及力,故已履行完毕的部分,不论是否显失公平,不再进行调整。


周荣律师,是“周荣律师民事诉讼律师团队”带头人,山东昌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专职律师,执业16年。团队以专业细分服务,分别...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济南
  • 执业单位:山东昌平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370120********05
  • 擅长领域:土地纠纷、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工程建筑、知识产权
山东昌平律师事务所
1370120********05 土地纠纷、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工程建筑、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