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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中常见的8大法律误区,你中招了吗?

发布者:杨小珍律师|时间:2021年07月04日|分类:律师随笔 |384人看过举报


婚姻中常见的8大法律误区,你中招了吗?

大家好!我是杨小珍律师,今天跟大家分享的主题是:婚姻中常见的8大法律误区。

误区一、分居满2年就自动离婚了

有些人误认为分居满2年就自动离婚了,又和其他人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同居,这样就构成了重婚罪了。离婚只有两种法定形式:一是到民政局协议离婚,二是通过法院诉讼离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只是法院判决离婚法定理由之一,分居时间再长,都不会自动离婚。

误区二、出轨就该净身出户

没有净身出户这样的法律用语,净身出户只是民间的一个说法,没有法律规定出轨方应该净身出户,除非对方自愿净身出户。出轨方是婚姻中的过错方,离婚可以适当少分财产。如果你怀疑对方出轨,可以合法收集相关证据,以便在离婚时可以适当多分财产。

误区三、谁有钱孩子的抚养权就归谁?

并不是谁有钱,孩子的抚养权就归谁,法院在审理争夺抚养权案件时不仅要考虑双方的经济能力,还要考虑父母对子女的关爱、陪伴子女的时间、教育理念、人品、孩子生活环境稳定等因素。一般情况下,2周岁以下的孩子抚养权归女方,2至8周岁的孩子,主要看谁对孩子的成长更有利,已满8周岁的孩子,孩子愿意跟谁生活非常重要。有2个孩子的,一般一人一个。

误区四、摆酒或举行婚礼就算结婚了

婚姻登记(即拿结婚证)是结婚的唯一合法形式,婚姻关系从拿结婚证那天开始,除此之外的一切形式,如摆酒、举行婚礼在法律上都不算结婚,哪怕共同生活有了孩子,在法律上也是同居关系,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双方可以随时一拍两散,也可以随时与他人同居或结婚。

误区五、先提离婚会吃亏

有些人误认为先提离婚法院在财产分割和抚养权上会偏向对方,这种想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财产分割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原则处理,抚养权以子女利益最大化为原则,不存在先提离婚会吃亏,除非你想尽快离婚,愿意在财产分割和抚养权上让步。

误区六、结婚给了彩礼,离婚就得返还

哪些情况应该返还彩礼呢?一是还没拿结婚证;二是拿了结婚证但没有共同生活;三是结婚前给了彩礼,导致给彩礼的一方生活困难(一般结婚后有了孩子或结婚满2年不会支持)。当然,是否返还彩礼,返还多少,还得结合平等、过错、酌情的原则,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误区七、不支付抚养费,就不让他看孩子

支付抚养费和看孩子是两码事,支付抚养费是你当爹当妈的法定义务,而看孩子,也是另一方的法定权利。一方不支付抚养费,你不让他看孩子,那他与孩子没感情,对你有怨恨就更不想支付抚养费。不支付抚养费或不让看孩子,最终伤害的还是孩子。

误区八、只要我不同意离婚,他就离不了婚

其实没有离不了的婚,只是时间长短问题。一般第一次起诉离婚,你不同意离婚法院不会判离,但如果对方有充足的证据证明存在法定离婚条件,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或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等,即使第一次起诉法院也会判离。而且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法院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分居满一年,再次起诉离婚,法院应该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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