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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人之间(5):同居后分手,女方自残或自杀能要求男方承担责任吗?

2021-02-25

发布者:武汉离婚律师杨小珍律师|时间:2021年02月25日|分类:律师随笔 |2422人看过举报

经常有人咨询,同居后分手,女方接受不了,寻死觅活,同居后分手,女方自残或自杀能要求男方承担责任吗?那杨小珍律师认为:

从法律层面上来说,男女同居后分手,一方接受不了分手而自残或自杀是自身心理素质不够,与另一方无关。

  从情理和道德层面上讲,女方接受不了同居后分手,男方的确该受到道德谴责,如果男方是采取冷暴力等手段逼迫女方分手,那还是应该负道德和道义上的责任。

忠告:婚恋中女人千万不要轻易与男人同居,没有了解清楚男人的为人和原生家庭就轻易同居,非常容易同居后分手,对女方造成巨大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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