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厦门一则诈骗终审判例全网热议,涉案金额、悲剧后果都给已婚家庭敲响警钟,结合权威媒体披露完整案情,和武汉夫妻聊清婚内单方被骗、债务划分、刑事追责三大法律要点。
一、基本案情
案件发生于福建厦门,被害人谢某与丈夫葛某多年积攒 5079173.86 元购房款。2020 年起,95后同事张某虚构房产垫资、贷款代办、意外赔偿等理由,持续三年向谢某借钱。谢某为凑钱款,甚至抵押自有住房借贷,全部资金被张某用于游戏充值、直播打赏、个人挥霍。2024年 1 月骗局败露,谢某无力偿还外债向丈夫坦白全部被骗事实。丈夫葛某得知全家积蓄归零、身负巨债,精神彻底崩溃,于 2024年1月28日在家自缢身亡。警方抓获张某,一审法院认定其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诈骗行为直接诱发被害人配偶自杀,属于 “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判处有期徒刑14年6个月、罚金50万元,责令全额退赔507万余元赃款。张某不服上诉,辩称 “葛某自杀是自身心理脆弱,和我的诈骗无因果关系,不该加重量刑”。厦门中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明确巨额诈骗致被害人家属死亡属于法定从重情节。
二、杨小珍律师三大实务解读
1.婚内单方被骗巨款,损失与债务如何划分?
① 刑事优先追赃:法院会持续追缴赃款,追回钱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返还双方;
② 离婚财产倾斜保护:若赃款无法全部追回,丈夫起诉离婚时,因女方单方过错造成巨额财产损失,法院分割剩余财产时会大幅倾斜无过错方,女方自行承担大部分被骗损失;
③ 单方借款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女方为骗子举债,资金未用于家庭生活,丈夫无需共同偿还。
2.为何骗子要为丈夫自杀承担加重刑罚?
根据诈骗刑事案件司法解释,诈骗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造成被害人近亲属自杀、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升格加重量刑。骗子掏空全家生存资本,是诱发轻生的直接诱因,法律上存在明确因果关系,上诉理由无法律依据。
3.武汉已婚家庭财产防护实操建议
① 大额资金共管:购房、百万存款转账、对外出借资金,夫妻双方共同知情确认,禁止单方私下大额转账;
② 熟人借贷警惕套路:同事、异性以高回报、临时周转借钱,务必核实真实用途,留存书面借款凭证;
③ 被骗维权步骤:完整保存聊天、转账记录立刻报警;同步咨询婚姻律师保全剩余夫妻房产、存款,避免背负连带债务。
三、杨小珍律师结语
几百万是普通家庭一辈子的底气,一条生命、完整家庭就此破碎,实在令人痛心。婚姻里信任不能替代财产底线,大额资金往来一定要和伴侣沟通,不要独自背负全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