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是可以的,杨小珍律师结合实践经验与您分享拖延离婚的常见手段,以及是否有必要拖延离婚。
一、拖延离婚的常见手段——如何能“拖”3至5年不离婚?
在离婚诉讼中,拖延的核心通常是利用法律程序消耗时间,常见手段包括:
1.提管辖权异议:一方故意向法院管辖权提出异议,无论理由是否成立,这一程序本身就需要时间审理,尤其在对方上诉后,一审、二审流程,光提管辖权异议就可拖延数月甚至一年以上。
2.反复上诉:即便一审判决已出,即使法院判决了不准离婚,一方为了拖时间仍可提起上诉,启动二审程序,从而延长案件审理周期,那么一方第一次起诉离婚,不想离的一方,利用管辖权异议、上诉等就可能拖一年多时间甚至更长。
3.绝调解、拒不到庭:在诉讼中不配合调解、明明答应了愿意诉前调解,却故意在诉前调解时不来,法院打电话却又故意说有临时特别紧急的,态度非常好,愿意调解,导致法院需要多次安排调解或开庭,拉长时间线。
4.提出不切实际的诉求:比如要求天价补偿、极端财产分割方案,迫使案件进入漫长的举证、评估和辩论程序。
5.利用子女问题做文章:在抚养权、探视权等问题上反复纠缠,引发额外诉讼程序。
6.拒不承认分居时间:即使对方在外租房搬出去住了,也会想法设想使用各种方式和手段,带着孩子到对方那里软硬兼施求复合,在开庭时,说得有板有眼,坚决不认可分居的事实,这样即使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实际上又分居满一年以上的,因为对方的“有心”制造了并没有分居的事实,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也可能不会判决离婚。
如果将这些操作连环使用,一场离婚诉讼持续三年以上并不罕见。不少律师也会应客户要求,将“拖延”作为诉讼策略之一。
二、拖延离婚真的是上策吗?真的有必要拖延离婚吗?
杨小珍律师个人是不建议盲目拖延离婚的!如果你想利用时间转移财产,或刚结婚没有多久,你想少返还或不返还彩礼,或者你就是不想让“三姐”或“三哥上位”那你拖延离婚可以达到目的。
但是如果如果对方是经商或拥有资产的一方,你拖延离婚可能导致其提前转移、隐匿财产,甚至制造虚假债务。
漫长的离婚拉锯战不仅让自已法律和财务成本增加,而且会耗尽双方最后的温情,转为憎恨与对立。不仅夫妻形同仇人,若涉及子女,这种高压、敌对的氛围会成为孩子长期的心理阴影,甚至影响其未来的婚恋观与家庭观,很多死拖着不离婚的人,到近六十岁左右都非常后悔自已当初死拖着不离,孩子三十多岁了,拒绝结婚甚至拒绝谈恋受的很多,有些子女结了婚的,也是复制父母的婚姻模式。
三、杨小珍律师的诚恳建议
离婚解决不了根本问题,离婚也不是最好的选择,千万不要轻易离婚!即使是最幸福的婚姻,一生中也可能会有200次离婚的念头和50次掐死对方的冲动!如果自已坚决想离,而对方对你还有感情,为了孩子坚决不想离的情况下,那也建议考虑给对方、给孩子或给婚姻最后一个机会!如果婚姻真的走到尽头,与其彼此消耗,不如理性面对,在保障自已财产利益最大化的前提下,寻找对自已和孩子伤害最小的出路,很多时候,及时止损比拖延更明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