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关于程序员高广辉在家中突发疾病猝死、抢救前仍不忘带上电脑的报道,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他年仅32岁,身后留下家人与未竟的工作任务。作为一名曾任职人事行政经理十余年、对工伤和企业合规也非常熟悉的律师,杨小珍结合本案,从法律角度对其中涉及的工伤认定、赔偿救济、公司责任等核心问题进行分析,希望能为劳动者及其家庭提供清晰的指引。
一、工伤认定标准是什么?在家发病是否影响认定?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认定工伤通常需要满足“三工”要素: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此外,第十五条还规定了“视同工伤”的情形,其中第一款明确:“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本案中,高广辉是在周六上午在家中感觉不适,并自称要“处理一下工作”,随后在准备前往医院时突发意识丧失、最终死亡。那么,家中是否属于“工作岗位”?
关键在于是否处于“工作状态”。
如果能够证明发病时他正在处理工作任务,那么即便地点在家中,也可能被认定为“在工作岗位上”。从报道可知:
1.事发前一天,他曾告知家人“第二天有工作任务”;
2.企业微信记录显示,他在前一天修订过部门共享文档,且有四项任务截止日期为事发当天;
3.发病前他曾打开公司OA系统,并让家人带上电脑。
4.这些细节表明:他很可能在利用休息日履行工作职责。实践中,多地法院已有类似判决支持“在家办公突发疾病视同工伤”。因此,家中发病不一定阻碍工伤认定,只要能证明发病时处于工作状态。
建议家属:
1.尽快收集并固定证据,包括微信聊天记录、OA登录记录、工作文档修改时间、同事证言等;
2.及时向用人单位所在地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若公司不配合或人社局不予认定,可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二、工伤赔偿标准如何?若不能认定为工伤时有何救济渠道?
如果认定为工亡,其家属可获得的工伤保险待遇主要包括:
1.丧葬补助金: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025年度为1130040元)。
以高广辉为例,其家庭除上述工伤保险待遇外,若公司未缴纳工伤保险,则全部待遇由公司承担。
若不能认定为工伤救,为济家庭,还可考虑以下途径:
1.用人单位侵权责任:如果能证明公司长期安排超时加班、未保障休息休假,导致劳动者过度劳累引发猝死,家属可依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主张公司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商业保险理赔:如公司或个人曾购买意外险、寿险等,可申请理赔;
3.社会救助与公益援助:向工会、民政部门或公益组织申请临时救助;
4.向公司主张人道主义补偿:基于企业文化与社会责任,可与公司协商额外补偿。
三、公司高强度工作是否违法?如何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
从报道可见,高广辉“经常熬夜”“工作强度大压力大”,周六仍有工作任务,工位常备行军床。这些细节提示,其所在公司可能存在以下劳动法违规行为:
违反工时制度:未保障劳动者每日、每周法定休息时间;
未落实带薪年休假;未足额支付加班费;未建立职业健康监护制度。
《劳动法》明确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44小时,加班需协商且每日一般不超过3小时。公司若长期、系统性安排超时加班,不仅违反劳动法,还可能构成对劳动者生命健康权的侵害。
启示与建议:
1.劳动者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保留加班记录、工作沟通痕迹;
定期体检,关注身体信号;
根据实际情况,可以依法拒绝单位严重超出法定范围的加班安排。
2.企业应落实健康职场责任:
建立健全工时与休假管理制度;
提供职业健康检查与心理支持;
为员工购买补充商业保险。
3.制度层面亟待完善:
强化劳动监察,对“996”等违法用工模式加大处罚;
推动“过劳死”纳入职业病或工伤认定范畴的立法探讨;
建立多部门联动的劳动者健康监测与干预机制。
四、杨小珍律师温馨提示
高广辉的悲剧,不仅是一个家庭的破碎,更是对当前职场文化、劳动保护机制的一次深刻警示。法律是劳动者最坚实的后盾,但法律的有效执行离不开每一个人的觉醒与行动。
如果你是劳动者,请记住:你的健康与生命,永远比工作更重要。
如果你是老板或企业管理者,请意识到:合规用工与人文关怀,才是可持续发展的根基。
愿每一位劳动者都能在法律的护航下,安全、健康、有尊严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