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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事律师杨小珍坦言:拖延离婚,可能让你人财两空、孩子受伤!

2026-01-08

发布者:杨小珍律师|时间:2026年01月08日|分类:婚姻家庭 |310人看过举报

我是武汉婚姻家事律师杨小珍,在我的执业生涯中,见过太多在破碎婚姻中苦苦挣扎的当事人其中不少人选择了一个看似“有利”的策略——拖延离婚。他们以为拖得越久,自己越能占据主动,能让对方付出代价,或是保住家庭的表面完整。但事实真的如此吗?

一、拖延离婚的常见手段——时间是如何被“拖”出来的?

在离婚诉讼中,拖延的核心通常是利用法律程序消耗时间,常见手段包括:

1.提管辖权异议一方故意法院管辖权提出异议,无论理由是否成立,这一程序本身就需要时间审理,尤其在对方上诉后,一审、二审流程,光提管辖权异议就可拖延数月甚至一年以上。

2.反复上诉:即便一审判决已出,即使法院判决了不准离婚,一方为了拖时间仍可提起上诉,启动二审程序,从而延长案件审理周期,那么一方第一次起诉离婚,不想离的一方,利用管辖权异议、上诉等就可能拖一年多时间甚至更长。

3.绝调解、拒不到庭在诉讼中不配合调解、明明答应了愿意诉前调解,却故意在诉前调解时来,法院打电话却又故意说有临时特别紧急的,态度非常好,愿意调解,导致法院需要多次安排调解或开庭,拉长时间线。

4.提出不切实际的诉求比如要求天价补偿、极端财产分割方案,迫使案件进入漫长的举证、评估和辩论程序。

5.利用子女问题做文章:在抚养权、探视权等问题上反复纠缠,引发额外诉讼程序。

6.拒不承认分居时间:即使对方在外租房搬出去住了,也会想法设想使用各种方式和手段,带着孩子到对方那里软硬兼施求复合,在开庭时,说得有板有眼,坚决不认可分居的事实,这样即使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实际上又分居满一年以上的,因为对方的“有心”制造了并没有分居的事实,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也可能不会判决离婚。

如果将这些操作连环使用,一场离婚诉讼持续三年以上并不罕见。不少律师也会应客户要求,将“拖延”作为诉讼策略之一。但,拖延真的是上策吗?

二、拖延离婚的“利”与“弊”——一场可能得不偿失的消耗战

(一)看似有“利”之处:

1.暂时维持现状:拖延期间,法律上的婚姻关系依然存续,某些人借此获得心理上的安全感或实际利益(如继续居住对方婚前房产、使用财产、不让“三姐”或“三哥”上位等)。

2.争取时间收集证据或安排财产:在对方急于离婚时,拖延可为己方争取时间理清财产、搜集对方过错证据。

3.给对方施加压力:迫使对方在财产、抚养权等方面做出更大让步。

(二)然而不顾实际的拖延,弊端往往远大于利:

1.情感与精神的双重耗竭

      漫长的拉锯战会耗尽双方最后的温情,转为憎恨与对立。不仅夫妻形同仇人,若涉及子女,这种高压、敌对的氛围会成为孩子长期的心理阴影,甚至影响其未来的婚恋观与家庭观,很多死拖着不离婚的人,到近六十岁左右都非常后悔自已当初死拖着不离,孩子三十多岁了,拒绝结婚甚至拒绝谈恋受的很多,有些子女结了婚的,也是复制父母的婚姻模式。

2.财产风险剧增

       如果对方是经商或拥有资产的一方,拖延可能导致其提前转移、隐匿财产,甚至制造虚假债务。杨小珍律师见过几位女性客户,原本可能获得可观的经济补偿,却因拖延数年,男方生意亏损或故意转移财产、制造债务,最终在财产上得到的很少,或者不仅什么财产也得不到,还可能要承担夫妻共同债务,盲目的拖延,反而让有些女性失去了最佳的经济保障时机。

3.法律与财务成本增加

       诉讼时间越长,律师费、诉讼费、评估费等支出就越高。在拖延过程中,共同财产可能因经营不善、市场波动而贬值,最终双方共损。

4. 错失重新开始的机会

      人生短暂,数年时光在纠缠中流逝,耽误的不仅是青春,更是自我修复、重建生活的可能。长期陷在离婚泥潭中,容易让人失去积极生活的动力,也影响职业发展和人际关系。

5. 对孩子造成深远伤害

      孩子不是婚姻的筹码。长期处于父母冲突、冷漠或怨恨的环境中,孩子容易产生焦虑、自卑、对婚姻恐惧等心理问题。很多子女成年后的亲密关系障碍,正源于童年时期目睹父母不幸婚姻的经历。

三、杨小珍律师的诚恳建议——理性选择,把伤害降到最低

   离婚解决不了根本问题,离婚也不是最好的选择,千万不要轻易离婚!即使是最幸福的婚姻,一生中也可能会有200次离婚的念头和50次掐死对方的冲动!如果自已坚决想离,而对方对你还有感情,为了孩子坚决不想离的情况下,那也建议考虑给对方、给孩子或给婚姻最后一个机会!如果婚姻真的走到尽头,与其彼此消耗,不如理性面对,寻找伤害最小的出路。

1.别把婚姻当战场,别把孩子当武器

      离婚是夫妻关系的结束,但不应该是亲子关系的终结,更不应该是彼此人生的毁灭。尽量在孩子面前保持尊重,不诋毁对方,不让孩子卷入冲突。记住:你们不是彼此的敌人,只是不适合继续同行的人。

2.理性评估拖延的成本与收益
在决定是否拖延前,请冷静思考:

(1)拖延是否能真正改善你的财产分割结果?能否让你多分财产?

(2)拖延期间,对方转移财产的风险有多大?

(3)你的身心健康、孩子的情感需求,能否承受漫长的拉锯战?

很多时候,及时止损比拖延更明智!

3. 优先考虑协议离婚或到法院诉前调解离婚

       相较于法院诉讼,到民政局协议离婚或通过法院诉前调解离婚达成一致,更快速、经济,且能保留一丝体面。即使有分歧,也可在律师协助下,就财产、子女抚养等核心问题协商方案,避免进入漫长诉讼。

4. 保护好财产权益,但不要贪婪

       在离婚过程中,合理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是必要的,尤其是对家庭贡献较大、经济较弱的一方。但切忌因情绪或报复心理提出不切实际的要求,导致谈判破裂、诉讼延长。有时,多拿一点钱,远不如早点开始新生活有价值。

5. 寻求专业帮助,包括心理支持

       离婚不仅是法律过程,更是心理重创。建议除了咨询专业婚姻律师,也可寻求心理咨询师的帮助,处理情绪、减轻焦虑,避免将压力转嫁给子女。

6. 如果已无和好可能,就好聚好散,把伤害降到最小

       倘若婚姻已无法挽回,尽早理性分手,是对彼此也是对孩子最大的负责。与其让孩子在冰冷、争吵的环境中长大,不如让他们看到父母即便分开,也能保持尊重、继续爱他(她)。

四、写在最后

      作为婚姻家事律师,见过太多人因一时不甘、怨恨或恐惧,选择在破碎婚姻中漫长煎熬。但也看到,那些能理性面对、妥善处理离婚的当事人,往往能更快走出阴影,重建自己的生活,也给孩子一个更健康、平静的成长环境。

离婚不是失败,而是对错误选择的纠正。
愿每一个在婚姻十字路口徘徊的人,都能有勇气理性抉择,有智慧保护自己与所爱之人,最终走向平静与新生。

——婚姻家事律师 杨小珍

杨小珍律师简介

擅长领域:婚姻家事,合同纠纷和企业合规管理(重点是公司规章制度的建立、劳动用工风险管控和公司的各种合同风险管控)。

杨小珍律师履历:

1、湖北灜楚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部主任

2、湖北省婚姻家庭研究会法律专委会副主任

3、湖北省律协婚姻家庭法专业委员会委员

4、武汉市律协婚姻家庭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5、中国法学会成员,湖北省法学会成员

6、法院特邀调解员和妇联专家志愿者,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首届遗产管理人

7、高级企业合规师,高级合同管理合规师,武汉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名录库专家成员

8、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多家单位法律顾问骨干律师

9、高级培训讲师, 多次应邀到各单位培训讲座

10、曾在外企和上市公司任职人事行政经理十多年,现专注于婚姻家事、合同纠纷和企业合规管理(重点是公司规章制度的建立、劳动用工风险管控和公司的各种合同风险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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