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小珍律师网

武汉婚姻家事律师

IP属地:湖北
杨小珍律师 婚姻家庭、离婚、继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杨小珍律师

462937568@qq.com 06:00-22:30
湖北瀛楚律师事务所
  • 服务地区:全国

  • 主攻方向:婚姻家庭

  • 服务时间:06:00-22:30

  • 执业律所:湖北瀛楚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收藏 0人关注

法律咨询热线|

13628648416点击查看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夫妻离婚想分俩娃26万元压岁钱?压岁钱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2025-07-18

发布者:杨小珍律师|时间:2025年07月18日|分类:律师随笔 |296人看过举报

孩子过年时会收到亲友们给的压岁钱,这些压岁钱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如果父母离婚,能分割孩子的压岁钱吗? 如果不能,那这些压岁钱应该归谁所有呢?杨小珍律师跟大家一起看一看。

一、案情简介和法院判决

2024年2月20日,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发布一起典型案例,蔡某和王某离婚时,除了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外,还要求分割两娃蔡某甲和蔡某乙名下的26万余元压岁钱。

法院认为,当事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对蔡某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离婚案件分割的财产应当是夫妻共同财产,蔡某与王某的夫妻共同财产由二人平均分割,但压岁钱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上述存款是长辈基于亲属关系对晚辈进行的财产性赠与,该存款应归未成年人本人所有,蔡某、王某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无权随意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蔡某在离婚案件中要求分割蔡某甲、蔡某乙名下存款的请求,没有法律依据,故驳回该诉讼请求。

法院宣判后,蔡某和王某均未提起上诉。

二、律师说法

根据《民法典》第35条第一款、第657条和第1062条的规定,孩子的压岁钱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压岁钱是长辈基于亲属关系对晚辈进行的财产性赠与,应归未成年人本人所有。夫妻双方均不能以监护人的身份要求分割属于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只能由法定监护人代为管理,财产本身的所有权依然归属未成年人。

三、对于孩子压岁钱管理的建议

孩子年龄小,作为父母的你是真的把他们的压岁钱存起来了?还是花掉了?现实中,很多父母帮助孩子保管的压岁钱最终都不见了踪影,因为家庭各种开销给花光了。

那父母怎么管理神兽们的压岁钱更合理呢?

我们可以通过压岁钱来培养孩子的财商!传统的教育是羞于谈钱的,其实,对孩子的财商教育还是挺重要的。

财商培养第一步是让孩子对金钱这个概念有认知。

孩子是不清楚“钱”这个概念的,对它的认知是非常局限的,他们不知道父母的钱从哪里来,只知道自己的压岁钱是可以买玩具、买零食、去游乐场玩的……

过年在孩子收到压岁钱后,和孩子一起清点压岁钱的总额,与孩子商量这笔钱要如何规划。规划孩子的压岁钱,并不完全等同于让孩子把压岁钱上缴,由父母替他做理财,要让孩子参与其中,一步步地了解该如何规划,为什么要这样规划。

父母可以和孩子协商,将压岁钱分成三份,日用零花钱、实现梦想的钱和增值的钱。

1、日用零花钱

零花钱无论是买零食、玩具还是学习用品都可以,但需要将这些钱按月分配好,每个月就只有那么多零花钱,花完就没有了。

2、实现梦想的钱

对于部分需要一定努力或者是积累才能实现的,家长可以引导孩子设立梦想基金,并且思考梦想、现实与金钱的关系。

3、增值的钱

这部分钱,就可以由父母和孩子一起商量着该如何打理,通过理财让钱“生”钱。

当然,也可以把孩子的压岁钱用于为孩子买储蓄保险,让压岁钱保单,陪孩子一起长大,比如教育年金险和增额终身寿等。

关于压岁钱,孩子们的起点可能不太一样。

但不管钱多钱少,家长们都可以利用管理压岁钱,教孩子认识金钱,知道金钱的来源和意义,提前培养好孩子对于金钱的掌控力。

四、相关法律法规

1、孩子的压岁钱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35条第一款:

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民法典》第657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2、哪些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1062条 :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杨小珍律师简介

擅长领域:婚姻家事、离婚、离婚财产纠纷、遗产继承、合同纠纷和企业合规管理,尤其擅长处理疑难复杂的婚姻家事纠纷、合同纠纷和企业家的婚姻家事纠纷。

杨小珍律师履历

1、湖北灜楚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部主任

2、湖北省婚姻家庭研究会法律专委会副主任

3、湖北省律协婚姻家庭法专业委员会委员

4、武汉市律协婚姻家庭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5、中国法学会成员,湖北省法学会成员

6、法院特邀调解员和妇联专家志愿者,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首届遗产管理人

7、高级企业合规师,高级合同管理合规师,武汉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名录库专家成员

8、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多家单位法律顾问骨干律师

9、高级培训讲师, 多次应邀到各单位培训讲座

10、曾在外企和上市公司任职人事行政经理十多年,现专注于婚姻家事、合同纠纷和企业合规管理(重点是公司规章制度的建立、劳动用工风险管控和公司的各种合同风险管控)

收藏
在线咨询

律师号码归属地:湖北 武汉

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13628648416

相关阅读

  • 全站访问量

    282012

  • 昨日访问量

    322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杨小珍律师

Copyright©2004-2026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