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否曾为了一点“兼职费”出借过身份证?是否因物业强制“刷脸”而无奈妥协?又是否对铺天盖地的营销短信习以为常?这些看似平常的小事,背后却隐藏着巨大的法律风险。2025年7月15日,《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管理办法》正式施行,为个人信息保护再添一道“防火墙”。但在此之前,许多人已因忽视个人信息保护而付出沉重代价。2025年7月14日,湖北灜楚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部主任杨小珍律师再次作客湖北之声《长江说法》节目,通过几个真实案例,揭开个人信息泄露法律风险的“冰山一角”,保护个人信息的重要性,以及民众该如何保护自已的个人信息,才能保护自已的财产和人生安全!
一、3个案例警示:个人信息泄露的“血泪教训”
案例1:大学生“背锅”案:“兼职”变“背锅”,大学生出借身份证赔偿万元
湖北某高校几名大一学生,通过社交群看到“兼职代运营网店”的广告,只需提供身份证、手机号和人脸认证,每月就能坐收提成。他们欣然同意,却不知这些网店实际在售卖假冒“周某福”珠宝。学生被起诉索赔10万元!尽管最终调解赔偿1万元,但对无收入的学生而言,已是沉重代价!你以为的“小兼职”,可能是“大陷阱”!
杨小珍律师解析:
1.出借身份证=共同侵权:出借身份证、配合人脸认证等行为,等同于自愿为他人违法行为“开绿灯”,即使对侵权行为“不知情”,也可能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风险不止于钱:若信息被用于诈骗、洗钱,还可能面临刑事责任!
教训:身份证、人脸信息是法律上的“你”,绝不随意出借!一旦出借,风险如影随形!
案例2:物业强制刷脸成被告,你的“脸”不是谁都能刷!
河南某小区物业要求业主必须“刷脸”进门,业主张某拒绝后竟无法回家!张某起诉物业,法院最终判决:物业必须提供替代方式(如门禁卡),因为人脸信息属于敏感个人信息,采集需单独同意。
杨小珍律师提醒:
1.法律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处理敏感信息(如人脸)需“单独同意”,且不得作为唯一验证方式。
2.维权技巧:若遇强制刷脸,勇敢说“不”!你的脸,你做主!
案例3:退订营销短信反被收费:1毛钱的维权胜利
王某收到教育广告短信后回复“R”退订,被扣0.1元话费,他一怒之下起诉公司。法院判决:商家未经同意发送营销短信,侵犯个人信息权益,赔偿0.1元+800元维权费用。维权是对非法营销最有力的回击!
杨小珍律师提醒:
1.手机号属于个人信息:商家未经允许发送广告即违法。
2.维权不止于“忍”:保留证据(短信、通话记录),可起诉索赔。
3.若频繁骚扰(如深夜短信、电话轰炸),可索赔精神损失费。
二、为什么个人信息保护如此重要?
1. 信息泄露=“社会性死亡”
(1)精准诈骗:犯罪分子通过身份证号、手机号编织骗局,有人因一条短信被骗光积蓄!
(2)信用破产:身份被冒用注册公司,你可能莫名背上百万债务。
(3)隐私曝光:人脸数据泄露后,甚至会被用于AI换脸、色情视频合成。
2. 法律后果远超想象
(1)民事责任:如案例中的赔偿金,动辄上万元!
(2)行政责任:出借身份证可能被罚款、拘留!
(3)刑事责任:若信息被用于洗钱、诈骗,你可能沦为“共犯”!
三、如何守护你的“信息铠甲”?
(一)保护个人信息的3个“绝不”
1.绝不随意出借:身份证、银行卡、人脸信息等,等同于“法律身份”!
2. 绝不盲目授权:对各种APP或相关单位收集信息的要求,先问“是否必要”?
3.绝不忍气吞声:遇骚扰短信、强制刷脸,保留证据,必要时依法维权!
(二)维权利器
1.国家网络身份认证APP:用“网号”“网证”替代真实信息注册账号,避免泄露!
2.举报渠道:向网信办、工信部投诉侵权行为!
3.保留证据:截图、录音、短信记录都是维权关键!
4. 特别提醒:大学生、老年人是高危群体!
大学生易被“兼职”“创业”诱惑,老年人常因“领礼品”泄露信息。家人需多提醒!
四、杨小珍律师温馨提醒
你的信息,是你最后的“底牌”!在这个“数据即财富”的时代,个人信息就是你的“数字身家”。一次出借、一次妥协,一次授权,可能让你付出巨额代价,可能换来终身悔恨。记住:保护个人信息,就是保护自己的人生安全!通过"网号+网证"双轨机制构建可信数字身份体系是国家给你“个人信息防弹衣”,关键看你穿不穿!
杨小珍律师简介
擅长领域:婚姻家事、离婚、离婚财产纠纷、遗产继承、合同纠纷和企业合规管理,尤其擅长处理疑难复杂的婚姻家事纠纷、合同纠纷和企业家的婚姻家事纠纷。
杨小珍律师履历:
1、湖北灜楚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部主任
2、湖北省婚姻家庭研究会法律专委会副主任
3、湖北省律协婚姻家庭法专业委员会委员
4、武汉市律协婚姻家庭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5、中国法学会成员,湖北省法学会成员
6、法院特邀调解员和妇联专家志愿者,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首届遗产管理人
7、高级企业合规师,高级合同管理合规师,武汉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名录库专家成员
8、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多家单位法律顾问骨干律师
9、高级培训讲师, 多次应邀到各单位培训讲座
10、曾在外企和上市公司任职人事行政经理十多年,现专注于婚姻家事、合同纠纷和企业合规管理(重点是公司规章制度的建立、劳动用工风险管控和公司的各种合同风险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