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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内部调整不属于订立劳动合同时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单位随便以内部调整为由,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

发布者:吕飞婚姻律师|时间:2019年09月05日|分类:劳动纠纷 |568人看过


【企业内部调整不属于订立劳动合同时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单位随便以内部调整为由,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可能要赔钱

客观情况重大变化法定情形是指发生不可抗力或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如企业迁移、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等

实践中企业经营发生的重大变化远不止于这几类情形,其他情形能否被认定,存在诸多变数,可左可右,可输可赢,确实较难把握

切记企业不可随意扩大化解释企业发生重大变化,还是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做足功课,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确因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员工岗位的,应协商一致书面变更或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会比较好。

在实在与员工无法达成一致情况下,单位可在相近或类似岗位上安排劳动者工作,并不得随意降低员工工资标准,也不得提供明显具有侮辱性岗位,不得提供对员工有危害性的岗位,不得明显损害员工利益。

确实存在客观情况的重大变化,企业也不能简单粗暴解除合同,协商变更合同的程序不可少,否则即为程序违法。很多单位不重视程序,导致有理也败诉。

如果就是任性不听律师的,那好吧,违法解除的后果,要么2N,要么恢复劳动关系,官司打多久,单位就要支付多久工资,二选一,完全由员工来决定诉讼请求单位别无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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