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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中途离职了,单位可以不发年终奖吗?

发布者:吕飞婚姻律师|时间:2019年09月05日|分类:劳动纠纷 |1256人看过


员工中途离职了,单位可以不发年终奖

法律对此无明文规定,需要区分情形对待:

如果双方约定预留一部分年薪在年底时发放,则预留的部分在性质上属于工资,单位无正当理由的,应足额发放

如果双方约定的年终奖发放条件是完成一定工作业绩,单位应按员工完成的工作业绩确认年终奖的发放数额,而与离职时间无关。员工完成业绩考核,就必须发。

如果单位是为了防止员工跳槽,将年终奖发放时间推迟到次年年初或春节后,无论员工是否已经离职,符合发放条件的,单位仍然应当发放年终奖。

实践中,争议最大的是单位在制度中规定离职员工不享受年终奖待遇是否有效?

有观点认为年终奖是对劳动者付出劳动的回报,应按劳动者工作时间比例支付年终奖,上述规定无效;也有观点认为年终奖的性质是奖励,属于单位可自主决定发放的范畴,上述规定有效。

吕飞律师认为离职员工不享受年终奖待遇的条款无效,如果劳动合同里面约定了年终奖,单位就必须发放。年终奖待遇本来就是单位的自主权,为什么要约定在合同里面,还约定离职员工不享受年终奖待遇,摆明了就是欺负离职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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