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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士栋律师
执业资质:1310120**********
执业机构:山东博睿(上海)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医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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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杨士栋律师|时间:2020年08月08日|分类:合同纠纷 |417人看过
当事人虽对对方所提供证据中的签字有异议,但未提出鉴定申请,也未提出相反证据证明签字系伪造,则应认定该签字的真实性。2.当事人因自身原因未将个人印章妥善保管或及时收回,导致由他人代为在相关材料上盖章的,视为该印章所有人的概括授权,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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