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士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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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之间的宅基地上房屋买卖宅基地使用权一并转让出卖

发布者:杨士栋律师|时间:2020年07月09日|分类:拆迁安置 |547人看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的精神及实践,农村村民出卖住房亦包括宅基地使用权一并转让。系同一农村村民之间的宅基地上房屋买卖,应视为宅基地使用权一并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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