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士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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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后公正遗嘱的效力

发布者:杨士栋律师|时间:2020年06月09日|分类:婚姻家庭 |548人看过


公证遗嘱效力不再优先

现实生活中经常出现一个人立有多份遗嘱的情况,虽然现行继承法规定以最后一份为准,但如有公证遗嘱,则以公证遗嘱为准。民法典对此作出修改,删除了公证遗嘱效力优先的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删除公证遗嘱效力优先的规定,体现了对遗嘱人真实意愿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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