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士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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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山东博睿(上海)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医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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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债务认定

发布者:杨士栋律师|时间:2020年04月18日|分类:婚姻家庭 |378人看过


①借款数额远超出正常的家庭日常生活;

②债权人说明该款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但未提供证据证明;

③债权人说明是夫妻双方共同合意借款,但未提供证据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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