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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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知识产权婚姻家庭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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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由双方出资购买,但产权证上只有一方名字的房屋如何处理?

发布者:刘超律师|时间:2020年09月10日|分类:婚姻家庭 |423人看过

       实践中还有这样的情况,男女恋爱期间感情自然不错,婚前商议买房


子。婚后双方共同出资,出于各种原因,合同及产权证只写了一方的名字,


另一方没有写进去。离婚时,一方不承认另一方有出资,在不能证实自己


有出资且不是赠与的前提下,一方的权益法院是无力保护的。也就是说,


即使一方真出了钱,但不能证明出资行为,法院是无法判决另一方给付一


方补偿款的。因此,在婚前购房时,这些帐一定要算清楚,不要以为感情


好一切都会好,到时后悔晚矣,代理律师再优秀也回天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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