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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购置所有权登记在子女名下的不动产的性质应当如何认定

发布者:周盼律师|时间:2019年12月17日|分类:婚姻家庭 |540人看过


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购置所有权仅登记在子女名下的不动产,一般应当认定为子女的财产。如果有证据证明夫妻双方将所有权登记在子女名下的真实意思仅是代名登记,夫妻双方并无赠与意思的,该不动产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夫妻之间的财产约定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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