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但是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共同生活时间较短的,彩礼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数额可以根据离婚的过错、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彩礼的数额、有无生育子女、财产使用情况、双方经济状况等酌定。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但是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共同生活时间较短的,彩礼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数额可以根据离婚的过错、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彩礼的数额、有无生育子女、财产使用情况、双方经济状况等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