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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剧《北平X事》制作费纠纷

发布者:金根土地纠纷律师团律师|时间:2022年08月11日|分类:合同纠纷 |430人看过


电视剧《北平X事》制作费纠纷

 

 

 [案情介绍]

 

     著名演员某演员因担任制片人拍摄电视连续剧《北平往事》(原名《北平小姐》)与投资方上海A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发生纠纷,双方诉至法院。日前,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由某演员至年底前分两次给付上海A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共计六十万元而最终双方握手言和。

 

200895日下午,这起案件曾经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原告上海A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起诉称,2006426日,上海A公司与北京中视B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某演员签订电视连续剧《北平小姐》委托拍摄合同。上海A公司作为投资方,委托中视B公司、某演员拍摄电视连续剧《北平小姐》(后更名为《北平往事》)。合同约定:该剧集数为32集,长度需按照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关于电视剧长度的规定”执行,每集实际长度为46分钟;该剧投资总额为1800万元;如因制作方控制预算不力造成拍摄预算超支,投资方没有义务负责解决资金问题,其他超支的资金应由制作方负责解决并确保该剧的顺利完成。

 

[案情结果

 

  在一中院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各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北京中视B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对上海A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给付义务,由某演员分两次给付上海A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共计六十万元。双方调解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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