丘水伊律师

  • 执业资质:1450120**********

  • 执业机构:北京市盈科(南宁)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劳动纠纷继承债权债务民间借贷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春节放假15天,公司可以不发工资吗?

发布者:丘水伊律师|时间:2023年06月07日|分类:房产纠纷 |1167人看过


 01  故事背景 


老王收到劳动仲裁的开庭通知,发现自己公司被员工小刘申请仲裁了。


小刘2021年2月28日来到老王公司,月薪10000元,2022年3月1日离职了,现在却以老王公司克扣春节放假期间的工资为由要求老王公司支付2021年2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克扣的4285元工资。

 

老王找到丘律师:我已经支付了春节假期法定节假日那几天的工资了,多放的那几天假期我还要发工资吗?


 02  丘律师解答 


视情况而定。

 
第一种情况:可以不发工资。
 
因为春节是中国传统民俗中最重要的节日,小刘也需要回家与家人团聚庆祝节日,考虑到往返路途所需时间,所以老王公司安排春节假期为15天。

虽然稍长于法定的春节假期,但并非老王公司无故停工,老王公司无需向小刘支付春节期间多放的几天假期。
 
第二种情况:需要发工资。
 
如果放的假期天数长达一个月以上,有可能会被视为公司滥用用工自主权,恶意放长假而不支付工资,从而侵害员工合法权益。
 
因此如果春节假期过长,比如一个月以上,那就有可能要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公司要按照国家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03  丘律师建议 


第一,公司对于多休的春节假期,应明确多休的假期属于带薪年休假还是休息日加班调休或者是公司的福利等性质及具体天数、日期,避免日后与员工发生争议;
 
第二,公司如果在春节期间安排员工休带薪年休假的,一定要通过公司群或者员工个人邮箱告知员工,并注意留存发布通知的信息和邮箱送达信息;
 
第三,公司安排春节假期不宜超过一个月。

 04  法律依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二十四条  用人单位歇业、停产等非因劳动者本人原因造成劳动者停工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国家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生活费,生活费标准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