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美玲律师网

怀化婚姻家庭律师,怀化刑事辩护律师,怀化债权债务律师,怀化房产纠纷律师,怀化交通事故律师

IP属地:湖南

卢美玲律师

  • 服务地区:全国

  • 主攻方向:婚姻家庭

  • 服务时间:07:00-21:59

  • 执业律所:湖南溆江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收藏 0人关注

法律咨询热线|

17877735486点击查看

古某与被告黄某离婚纠纷一案

发布者:卢美玲|时间:2023年04月25日|789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湖南省淑浦县人民法院

民事调解书


原告:

被告:

委托诉讼代理人:卢美玲,湖南溆江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古与被告黄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410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古、被告黄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卢美玲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非婚生女古2、非婚生子古3由被告直接抚养,户口不变更原告有探视权,过年过节可以去原告家;2、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原告每月支付两个小孩的抚养费2000元,医疗费单次在3000元以上原、被告各承担一半,从2023430日起每月30号支付2000元到小孩18周岁止,支付到黄名下邮政银行62179**************6;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原告与被告于2013年确定恋爱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20141113日生育一女,取名:2,现跟随被告黄在淑浦县双井镇中心小学读二年级;201696日生育一子,取名:3,现跟随被告黄在淑浦县幼儿园读书。原、被告双方没有共同财产,没有共同债权,没有共同债务,原告请求法院判决两个小孩的抚养权归被告,原告每月支付2000元抚养费到小孩18周岁为止,小孩医疗费报销后单次在3000元以上,原、被告各承担一半。原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请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古与黄非婚生女古2、非婚生子古3由黄直接抚养(户口不做迁移,如小孩上学需要双方另行协商),20234月起每月支付子女抚养费每人1000元,至古2、古3年满十八周岁止,每月月底前支付至黄中国邮政银行卡(卡号:6217993*****3116);

二、古有探望古2、古3的权利,每年寒假、暑假期间古可接古2、古3与其生活15,予以协助

2、古3每人每次医疗费用在医保报销后3000元以上的,古与黄各负担一半;四、案件受理费100元,减半收取计50元,由古负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全站访问量

    77802

  • 昨日访问量

    94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卢美玲律师

Copyright©2004-2024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