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文德律师团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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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要提供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要怎么取证?

发布者:王文德律师团队律师|时间:2019年06月12日|分类:婚姻家庭 |428人看过


离婚案件,要提供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这个要怎么取证?


女方决定和男方离婚,男方不同意,要提供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如果女方说受到对方家属的虐待,这个要怎么取证?因为女方在怀孕期间,男方父母舍不得给女方吃喝,还骂女方在家里什么都不做!这算不算虐待?可是没有录音和视频,该怎么办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你所叙述的虐待的情况,属于上述第二种情况,如果你有足够的证据,法院是会支持离婚的。但是我们根据你说的情况判断,舍不得给女方吃喝应该不算是虐待,你最好再搜集一些其他方面的证据。

关于取证的方式,只要不是再违法的情况下的录音、录像,都是可以直接作为有效证据的。你与对方直接的通话录音,微信聊天记录也是有效的证据。通话录音要保留原始的录音文件,微信聊天记录要保留原始的聊天记录,不能只有截图。

关于离婚的问题,你如果决定离婚了,在对方不同意的情况下,就是起诉离婚,你可以直接分居,然后再保留一些其他能够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法院起诉。就算法院不支持离婚,你等六个月之后再起诉离婚。离婚还是早晚都能离的,对方不可能一直拖下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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