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文德律师团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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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新区主任律师执业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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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并使用凶器抢劫6000余元,是否构成情节严重,加重处罚?

发布者:王文德律师团队律师 时间:2021年03月09日 378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1、简述案件详细情况

2016年6月17日13时许,被告人冯某某、荣某驾驶车辆尾随被害人黄某某至本区泖港镇新明路、中区路路口东约100米处,被告人荣某借问路之由叫停被害人黄某某,冯某某随即下车使用催泪喷射器喷射黄某某,同时抢走其佩戴的黄金项链,上车后交由荣某保管并驾车逃离现场。经鉴定,涉案足金项链及吊坠价值人民币6,053元,被害人黄某某因外伤致左眼部伤,构成轻微伤。

判决:一、被告人冯某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二、被告人荣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2、律师点评

本案是王文德律师代理的抢劫案件中比较典型的一个案件。委托人是主犯,愿意认罪认罚,并积极向被害人进行了赔偿。从犯却坚持不认罪。由于抢劫案属于重罪,量刑起点是三年以上,如果根据实际抢劫的财物量刑,应该在四到五年量刑。在会见嫌疑人的过程中,辩护人根据嫌疑人提出的线索反映给承办警官,使得公安机关顺利抓获潜逃的同案犯,有立功情节。同时,辩护人又同嫌疑人家属积极与被害人联系,向被害人赔偿了损失,并争取到被害人的谅解,使得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从四年六个月降到三年六个月,达到了委托人及家属的目标。

3、建议或意见

发生刑事案件后,应及时委托专业律师制定策略,根据案情确认当事人的认罪态度,并积极争取为当事人从轻或者减轻量刑的机会。而不是一味的否认事实,反而可能导致较重的刑事处罚。

王文德律师团队,由上海宇天律师事务所主任带领,王主任有着多年的基层法律工作经历和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上海-浦东新区
  • 执业单位:上海宇天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3101201510819048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取保候审、经济犯罪、公司犯罪、刑事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