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王文德律师团队律师 时间:2017年08月10日 830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例分析
本案属于共同犯罪,根据被害人笔录,实际涉案金额接近30000元。由于对法律的认识片面,受“抓贼抓脏”意识的影响,认为没有当场抓到就不属于盗窃,直到审查起诉阶段,郭某仍一直坚持不认罪,而其他同案犯及监控都显示其参与作案。在羁押期间,辩护人反复与郭某沟通,分析利害关系,同时在反复的沟通中,郭某无意中描述出一个重要细节:在案犯当时,郭某是半路参与的,在之前其他同案犯有人已经到被害人处偷盗赃物,郭某只参与了第二次的盗窃行为。辩护人敏锐的抓住这一细节,让被告人郭某的金额直接由原来的20000万余元将为10918元,加上被告人由主动认罪情节,刑期也由预估的两年左右变为六个月有期徒刑。
案后小结
本案虽然案情不复杂,但是由于被告人对法律知识的匮乏,但是办案过程却非常艰难,也耗费了很大的经历。在前几次的会见中,被告人一直不认罪,直到辩护人阅卷之后通过对案情全面的了解,通过一步步的对话,被告人才把事情的进过完整的讲述给辩护人,同时也通露出对其非常有利的细节。虽然辛苦,但是当事人及家属对量刑结果的满意,是对辩护人最好的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