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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类型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关于合同分类的依据是什么的问题,下面为你解答。
一、合同分类的依据是什么
1、劳动合同类型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19条,劳动合同期限法律规定合同期限分为三种,有固定期限,如1年期限、3年期限等等均属这一种;无固定期限,合同期限没有具体时间约定,只约定终止合同的条件,无特殊情况,这种期限的合同应存续到劳动者到达退休年令;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劳务公司外派一员工去另外一公司工作,两个公司签订了劳务合同,劳务公司与外派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是以劳务合同的解除或终止而终止,这种合同期限就属于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种类。
二、合同类型有哪些
法定分类。我国合同法分则列出了以下15种合同: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
以上15种在合同法中专门列出的合同,在法学理论上称为“有名合同”。但并不是只有有名合同才是有效的,凡是人们自愿订立的合同,只要不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不违反社会的公序良俗。希望以上内容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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