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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流程及标准

发布者:路绪华律师|时间:2022年11月29日|分类:律师随笔 |298人看过举报


工伤待遇计算标准怎么定


基于《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及最新统计数据归纳总结,供参考。


(一)

1-10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如下:


一级伤残

本人工资×27个月

二级伤残

本人工资×25个月

三级伤残

本人工资×23个月

四级伤残

本人工资×21个月

五级伤残

本人工资×18个月

六级伤残

本人工资×16个月

七级伤残

本人工资×13个月

八级伤残

本人工资×11个月

九级伤残

本人工资×9个月

十级伤残

本人工资×7个月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下同)。


(二)

1-6级伤残津贴(按月享受)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六级伤残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如下:


一级伤残

本人工资×90

二级伤残

本人工资×85

三级伤残

本人工资×80

四级伤残

本人工资×75

五级伤残

本人工资×70

六级伤残

本人工资×60


说明:


1.1-4级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2.5-6级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在难以安排工作的情况下支付,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三)

5-10级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上述两金标准,根据伤残等级确定,《工伤保险条例》未规定统一标准,具体标准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一般是按照本人工资一定倍数计算。可以在各省的工伤保险条例或工伤保险办法中查阅。


(四)

停工留薪期工资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注:停工留薪期工资标准实践中主流做法是按照工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确定。


计算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时是否包括加班费,实务中各地有不同的做法。


(五)

停工留薪期护理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如果单位未安排护理,则由单位支付护理费。护理费标准如何确定?各地并无统一做法。



(六)

评残后的护理费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社平工资×50

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

社平工资×40

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社平工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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