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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提示:民营企业常见法律风险防范指引(二十四)

发布者:路绪华律师|时间:2021年08月31日|分类:律师随笔 |308人看过举报

第五部分  企业涉诉后的法律风险防范指引

一、在民事诉讼中的法律风险防范

民事诉讼是一个复杂的概念,涉及起诉、应诉、举证、代理、回避、诉讼时效、管辖等,在企业的各类诉讼中,与企业日常运营活动关系最为密切,导致企业承担不利诉讼后果风险最多的也是民事诉讼。

1.关于起诉与受理。

民事诉讼中的起诉,是指公民、法人及其他民事主体在认为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其他民事主体发生争议时,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获得法院的司法救济,依法作出裁判的行为。起诉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主管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受理是指人民法院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起诉进行审查后,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的案件决定立案审理,从而引起诉讼程序开始的诉讼行为。

在起诉和法院受理阶段,企业应注意防范以下风险:⑴避免起诉不符合法定条件。此种情况下的起诉,人民法院不会受理,即使受理也会驳回起诉。⑵避免诉讼请求不适当。此种情况下,可能无法获得法院的支持或因诉讼标的额而多付诉讼费用。⑶避免逾期变更诉讼请求。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超过人民法院许可的期限或者法定期限的,人民法院不予审理。⑷避免超诉讼时效。当事人在诉讼时效届满后提起诉讼的,如果其没有合理理由,其诉讼请求得不到支持。⑸避免诉讼主体不适格。在审判程序开始之后,法院发现当事人不适格的,会裁定驳回起诉。⑹避免逾期交纳诉讼费。当事人起诉,不按时预交诉讼费,或者提出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用未获批准,但仍不交纳诉讼费用的,法院将会裁定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当事人提出反诉,不按规定预交相应的案件受理费,法院将不会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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