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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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某甲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二审刑事裁定书

发布者:申思律师 时间:2018年03月01日 807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当时委托律师后,律师代理了该案的一审、二审两个阶段,涉案金额在100多万,根据法律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个人金额在100万以上的属于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但是该案存在一定的自首情节,以及受害人的谅解,一审法院判决最低起刑点3年有期徒刑。但是二审当时还考虑能否降低一些,所以又进行了二审上诉,二审法院纵观案件后,维持了一审判决。

申思律师,武汉大学硕士,现为河南大然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三级律师,中级职称,第五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优秀党员律...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南-安阳
  • 执业单位:河南大然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410520********66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合同纠纷、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