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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某广电干部杀妻碎尸案”律师说法:故意杀人案件中的法律适用

发布者:王灿林律师|时间:2019年06月27日|分类:刑事辩护 |1192人看过


南京某广电干部杀妻碎尸案”律师说法:故意杀人案件中的法律适用


作者:王灿林律师  北京市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


根据相关公开报道,2019年6月25日犯罪嫌疑人陈某归案,经初步审讯之后,陈某供认在2019年4月15日的上午因为感情矛盾将自己的妻子杀死,然后将其尸体分解藏匿。

 

针对公开报道的此事件,北京市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王灿林律师就故意杀人案件中如何适用死刑立即执行的相关法律规定和法律适用进行分析梳理。

一、故意杀人罪如何量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通过以上法律条文可知,并不是只要有死亡后果就会判处死刑,在司法实践中可以从犯罪的背景、动机、原因、手段、后果等方面综合评定。

 

二、我国司法实践中对于死刑的刑事政策。

目前执行“保留死刑,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的政策。对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论罪应当判处死刑的,要坚决依法判处死刑。要依法严格控制死刑的适用,统一死刑案件的裁判标准,确保死刑只适用于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拟判处死刑的具体案件定罪或者量刑的证据必须确实、充分,得出唯一结论。对于罪行极其严重,但只要是依法可不立即执行的,就不应当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可见,将故意杀人罪作为严惩的重点是十分必要的,但是故意杀人罪在实践中复杂多样,处理时要注意区分案件的不同性质进行正确认定。

 

三、影响判处死刑或者死刑立即执行的相关因素。

1、案件性质。

《全国法院维护农村稳定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规定:要准确把握故意杀人犯罪适用死刑的标准。对故意杀人犯罪是否判处死刑,不仅要看是否造成了被害人死亡结果,还要综合考虑案件的全部情况。对于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故意杀人犯罪,适用死刑一定要十分慎重,应当与发生在社会上的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其他故意杀人犯罪案件有所区别。对于被害人一方有明显过错或对矛盾激化负有直接责任,或者被告人有法定从轻处罚情节的,一般不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但是,因婚姻家庭矛盾引发的故意杀人罪并不是就一定可以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也有例外。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在审理故意杀人、伤害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中切实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虽然也明确提出要针对不同案件区分对待,但是还同时明确,除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犯罪后果特别严重、人身危险性极大的被告人外,一般不应当判处死刑。也就是说,如果出现以上三种情况,也应当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2、犯罪情节特别恶劣如何认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案件正确适用死刑问题的指导意见》对“犯罪情节特别恶劣”有明确规定,并列举了暴力抗法而杀害执法人员的;以特别残忍的手段杀人的;持枪杀人的;实施其他犯罪后杀人灭口的;杀人后为掩盖罪行或者出于其他卑劣动机分尸、碎尸、焚尸灭迹的,属于“犯罪情节特别恶劣”。

 

3、犯罪后果特别严重如何认定?

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在审理故意杀人、伤害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中切实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中对“犯罪结果特别严重”有明确规定,指出:“在实际中一般认为故意杀人、故意伤害一人死亡的为后果严重,致二人以上死亡的为犯罪后果特别严重。”

 

4、人身危险性如何认定?

人身危险性即再犯可能性,可从被告人有无前科、平时表现及悔罪情况等方面综合判断。人身危险性大的被告人,要依法从重处罚。如累犯中前罪系暴力犯罪,或者曾因暴力犯罪被判重刑后又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平时横行乡里,寻衅滋事杀人、伤害致人死亡的,应依法从重判处。人身危险性小的被告人,应依法体现从宽精神。如被告人平时表现较好,激情犯罪,系初犯、偶犯的;被告人杀人或伤人后有抢救被害人行为的,在量刑时应该酌情予以从宽处罚。

 

5、手段特别残忍如何认定?

我国刑法第 232条关于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并没有涉及故意杀人的手段残忍。笔者认为,对于故意杀人罪的手段特别残忍,应当从客观与主观的统一上加以认定。客观上从杀人的工具或者方式上进行考量,但最主要的还是要考量行为人的主观追求,一般可以将在杀人过程中,故意折磨被害人,致使被害人死亡之前处于肉体与精神的痛苦状态,认定为手段残忍,而手段残忍的程度还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6、行为人的精神状态。

行为人是否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是故意杀人罪案件中判处死刑或者是要应当立即执行的重要因素。故意杀人罪案件中,可以对行为人是否患有精神障碍进行鉴定,但值得注意的是,即使有某类精神障碍的症状,也未必能够认定为精神障碍,即使认定为精神障碍,还要进一步判断是否影响到行为人的认知能力和控制能力。

 

以上是故意杀人罪案件中影响量刑的主要因素,还有其他情节需要结合案情具体分析。


特别说明:本文分析内容不针对个案,具体案件需要结合具体案情进行分析,依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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