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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恶意欠薪列入刑法,体现政府维稳决心
发布者:陈伟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债权债务 |2639人看过
近日,《刑法》修正案(八)草案已向全社会公布,并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其中争议较大的是首次将恶意欠薪列入刑法,这样一来,恶意欠薪者可能将会受到更为严厉的法律处罚。争议的过程是利益的博奕,当然更多的企业经营者肯定是不赞成将此列入刑法的,但是我个人认为,将恶意欠薪列入刑法,对于有效解决司法实践中长期存在的劳动争议纠纷,惩处恶意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社会稳定有序地发展又何尝不是一件好事?劳动者作为生活在社会最低层的弱势群体,其权益最容易受到侵权,恶意欠薪对于企业来讲可能有一百个理由,但对于一个劳动者来讲,尤其是对于靠一个劳动者的收入维系一家人生存的家庭来讲,缺乏经济收入将会使其举步艰难!和盗窃、赌博等刑事犯罪相比,用人单位的恶意欠薪所带来的社会危害性更来严重!因此,恶意欠薪列入刑法,是顺应形势需求,体现了政府维护社会稳定、保护劳动者的决心!但是,此类犯罪的罪名如何确定更为科学、应当具备哪些客观要件才能构成犯罪、是法人犯罪还是自然人犯罪、法律条文如何表述更为准确和恰当、处罚等级如何划分等等细节问题,还将有赖于立法者的深思熟虑,切不可为了追究社会效益而草率抛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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