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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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北京市炜衡(深圳)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人身损害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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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应当以出庭参加诉讼为荣

发布者:陈伟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行政诉讼 |2300人看过

(深圳陈伟律师  手机:13715219058)


    偶而碰到一个很久不见的律师朋友,他说的第一句话就是:最终近还在搞诉讼业务吗?我觉得很奇怪,身为律师,不打官司还能做什么?于是不假思索地回答:是啊!难道你改行啦?他滔滔不绝地告诉我:他现在不做诉讼业务了,诉讼类的业务都让助理去出庭(他的助理也是执业律师),他在做非诉业务啦!他的理论一大堆,称传统的诉讼业务越来越不好做,要做大律师就得做非诉业务。


    听了朋友的一席话,我不禁要问:难道做诉讼业务就不能成为一个优秀的律师吗?做诉讼业务真的就很丢人吗?


    窍以为,律师应当以出庭参加诉讼为荣。诉讼业务不仅是律师的传统业务,更是律师的主要业务,法庭是律师的主战场。那里不仅仅是律师成名的摇篮,更是展现律师才华与智慧的大舞台!


    律师来源于法庭的诉讼活动,可以说是法庭诞生了律师,法庭成就了律师,尽管律师可以不再完全依赖于法院的诉讼业务,但是律师不能绝对离开法庭。那里律师的角斗场!是律师成长和成熟的地方!


    法庭上的辩论,是人们对于律师的期望!尽管诉讼业务可能没有其他业务让律师在经济方面很快地改观,但是参加诉讼是律师的基本职能之一,是提高律师执业技能和执业水平的最好的律师业务!


    从社会发展上看,律师的职业特征决定了法庭上的辩论才是一个诉讼律师必不可少的基本素质,而且并非一朝一夕所能学会的。随着诉讼改革的深入,法庭上的搞辩将愈来愈激烈,对律师而言,没有雄辩滔滔的口才,没有丰富沉着的庭审诉讼经验,没有灵活多变的应诉技巧,今后将难以在诉讼法律业务上站住脚,也有损律师职业的整体形象。


    因此,律师应当以出庭参加诉讼为使命,为光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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