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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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人身损害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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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提示:什么情况下开发商必须无条件退房?

发布者:陈伟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房产纠纷 |2572人看过

买方一旦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除非具备法定或者合同约定的情形,开发商很难对买方进行无条件退房。

在下列情况之一,开发商必须无条件退房?

  第一,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绝对值超过3%

  第二,开发商逾期交房构成根本违约,即逾期交房达到合同约定的退房日期;

  第三,开发商变更规划、设计影响房屋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的;

  第四,开发商预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故意隐瞒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除外)

  第五,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房屋正常使用的;

  第六,不能或不能按期办理产权过户的;

  第七,购房者贷款申请未批准,合同双方对付款方式不能协商一致的;

  第八,合同中约定的其他退房条件出现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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