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忙于工作,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上网了。但无论多忙,接到咨询电话,我总是不厌其烦地予以解释,对于一些自己无法解答或者不能作出正确解答的,我就建议咨询者去查阅相关的法律法规,或者通过其他途径去寻找最佳的答案或者解决方案。
我基本上每天都能接到十几、二十个咨询电话,咨询的法律问题或者简单,或者复杂,有时接得太多了,确实不想回答,但想到对方确实需要法律帮助或者确实想听听律师咨询意见,而且是出于对自己的信任才打电话过来,所以我还是会控制住自己的情绪,尽自己的能力,予以认真解答。
咨询者也是五花八门,有普通老百姓,有高官显达之人,也有律师同行,还有的是警察、法官。有一次,一个男子向我咨询关于介绍、容留卖淫罪的犯罪构成及认定的法律问题,问得非常仔细,我们大概通话有十几分钟,最后,我随口问一句:请问你是从事什么工作的?为什么有我的联系方式。他称是陕西省某某市公安局刑警队的一名队长,他和他的同事刚抓获了一个卖淫团伙,但由于对该罪名了解较少,于是上网寻找法律根据,最后搜到一篇我写的关于介绍、容留卖淫罪的文章,觉得写得非常好,于是在全队印发学习,在学习过程中因几个法律问题理解发生争议,故打电话咨询我。
还曾有通缉犯打电话给我,咨询刑法的追诉时效的相关规定,对此,我也予以循循善诱,告诉他犯错并不可怕,关键是有没有改过自新的决心和信心,并希望其能投案自首。
或许我无法看清电话另一端的那一张面孔,但是我认为,作为一名执业律师,应当善待每一位电话咨询者。作为律师,其担任的社会责任大于其担任的经济责任。唯有认真对待每一位需要法律帮助的人,认真对待每一个咨询电话,才能树立起律师的良好形象,彰显律师的素养和胸怀,并最终得到社会的认可和他人的尊重。
我在写这篇文章时,又接了几个咨询电话,一个是孩子的母亲,一个是在金融危机中被老板炒掉的劳动者,他(她)们小心翼翼的咨询,满意的感谢,让我获得了自己作为一名执业律师的自豪感,同时也让我倍感欣慰!
我认为,作为律师,不能简单地以追求经济利润或者律师收入作为工作目标,——尽管人们通常以律师收入的多少来作为一个律师做得成功与否的标志,相反地,应当以其为社会提供的法律服务的多少,其所提供的公益服务的多少,来衡量其成功与否的标志,——至少应当作为一个综合认定的参数。多做公益事业可增强律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这是华律网上的一个律师讲的,讲得非常好!
明日又是一年一度的“12.4”法制宣传日,明天我将到两个地方去接受群众咨询,尽管我不是大律师,但是我是一个快乐的律师,我相信,通过我的执着和努力,我终将成为一名优秀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