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下,父母帮忙给小夫妻照顾孩子的情况比比皆是,前不久一法院判决女婿向丈母娘支付带娃费16万元,于是关于带娃费的讨论沸沸扬扬。
小何的母亲带着小何来找我办理离婚,小何母亲本是甘肃人,因为女儿嫁到武汉,所以辞去了甘肃省国税局的工作,就小何爸爸独自留在甘肃。只身来到武汉帮助女儿带娃,一开始住在女儿何女婿家里,小何母亲不仅需要带娃,还要洗衣、做饭、拖地,买菜,补贴生活开支,无奈之下,小何母亲自己租了一个房子,单独带娃。这样孩子带到了5岁,现在小何丈夫要和小何离婚。小何妈妈说要求男方支付这5年的带娃费,法院会支持吗?
当下,许多老年人退休后,本可以轻轻松松地度过晚年,但帮儿女带娃,比原先上班时更辛苦。一家人相互帮衬,于情于理都十分有必要。祖父母、外祖父母自愿帮助带孩子是一种好意施惠的的行为,一般来说是无偿的。所以一般情况下,法院是不会轻易支持带娃费的。
但是每个案件情况又有不同,比如女婿已经承诺每月支付带娃费,那么法律性质上属于单方允诺行为,丈母娘起诉要求带娃费,法院予以支持。
不过王律师想要告诉大家:依照法律规定,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和责任,而外公外婆则没有抚养外孙的义务和责任。老人带娃并非天生责任,不论什么时候都不能忽视父母长辈的付出,情感上的容忍不能替代金钱上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