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华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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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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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与马某所有权确认纠纷

发布者:王华珍律师|时间:2019年04月28日|分类:侵权 |291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托尔斯泰在《安娜卡列尼娜》开篇就说:“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王华珍律师却要说“恋爱的时候都是甜甜蜜蜜的,分手的惨状却各不相同“。现在很多恋人在确定恋爱关系且打算结婚时,经常带着美好的憧憬去选择双方的爱巢,且经常是男方出资,登记在男女双方名下。然而双方终止恋爱关系后分割共有财产时,却争的面红耳赤,男方说你没有出任何资金,房屋属于我一个人所有。女方说房子登记在我的名下,有我一半。男方说男方有理,女方说女方有理,面对这种情况。王华珍律师却要说法律是这样规定的,从不动产登记的角度分析,房产已经确定为恋爱双方所有。现在双方分手,符合重大需要分割的情形。共有关系终止时,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照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应当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合理确定未出资方的份额。情侣在婚前买房,签署协议是必要前提。通过协议可以确定购房款的来源、各自出资及对房产享有的比例,日后若发生争议,可以及时提交证据予以证明。如果双方无协议,分手时走上法庭,法院裁判规则并不统一,故恋爱中的男方买房前一定要找律师拟定好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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