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华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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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在工地上摔伤,转包人之间就工伤赔偿主体存在争议

发布者:王华珍律师|时间:2020年07月04日|分类:劳动纠纷 |2895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原告在工地上摔伤,要求建设单位,承包方以及层层转包方进行赔偿,但转包人之间对是否存在转包转系也存在争议。

律师点评:1、需要严格区分雇佣关系和转包关系。

2、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3、工友操作不当存在过错,也应承担责任。

4、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和提供劳务者致害责任纠纷重合,法院应首先认定案件存在受害雇员和雇主两方当事人,根据受害雇员的过错程度确定其承担责任的比例。其次,将剩余责任在雇主和致害雇员之家进行分配。

5、将工程转包给不具备资质的人员,存在着选认过失,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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