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庭律师应具备的十大专业能力----做法庭上的一面旗帜
俗话说“内行看门道,外行看热闹”,而我发觉很多对法律有些感性或理性认识的朋友,总想要摆出一副内行的模样。然而,作为这一行的一份子,我认为这个行当深不可测。
出庭律师并不是一个常用的术语,至少在当今的中国是这样。我无心考察其他国家律师行业的沿革,但我相信,随着律师行业的进一步细分,专门从事诉讼业务的律师逐渐将区别于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律师,而形成一个专门的专业律师群体。到那一天,如若出庭律师与非出庭律师分别代表诉讼双方,同时出现在法庭之上,只会是一场内行与外行的较量。当然到那一天,也许没有取得出庭律师执照的人不可能坐在法庭的代理人或辩护人的席位上,尽管现在司法部还没有签发过这种类型的执照。
本文只想结合我自己的实践经验,统理几条出庭律师应具备的专业能力,注意是“专业能力”,其他能力不在此论。
一、庭审预测能力。
二、庭审驾驭能力。
三、证据运筹能力。
四、真假识别能力。
五、法律思辩能力。
六、诉讼语言表达能力。
七、诉讼技巧应变能力。
八、诉讼策略决胜能力。
九、诉讼资源操控能力。
十、诉讼缺失补救能力。
真正同时具备上述专业能力的出庭律师,才可谓“律术之师”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