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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怀孕被停发工资是否合理?

发布者:王明律师|时间:2018年06月08日|分类:劳动纠纷 |473人看过


生活中女性可能会遇到上班期间发现怀孕的情况,用人单位以不上班为由停发该职工的工资,这种行为是否合理?当我们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去维权?怀孕期间职工被用人单位辞退该怎么办?用人单位是否有权辞退怀孕职工?以下小编带您一起了解职工怀孕后的工作问题。

  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无故辞退或解雇职工。职工怀孕非用人单位的法定解除条件,不能随意解除怀孕女职工的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怀孕的职工,依法享有带薪产假和生育津贴等福利,用人单位不能以未上班为由停发怀孕职工的工资。

  (二)怀孕职工如何维权?

  1、如岗位不适,可与用人单位协商调换工作岗位;

  2、被无故辞退可向劳动仲裁机构提起劳动仲裁,因用人单位原因给职工造成损失的,可向用人单位索要赔偿;

  3、依法享有用人单位规定的工资待遇。

  综上所述,法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无故辞退或解雇职工。职工怀孕非用人单位的法定解除条件,不能随意解除怀孕女职工的劳动合同。怀孕的职工,依法享有带薪产假和生育津贴等福利,用人单位不能以未上班为由停发怀孕职工的工资。如岗位不适,孕妇可与用人单位协商调换工作岗位。如果女职工怀孕被无故辞退可向劳动仲裁机构提起劳动仲裁,因用人单位原因给职工造成损失的,可向用人单位索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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