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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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面对不辞而别(或称自动离职)的员工怎么办?

发布者:王明律师|时间:2017年11月24日|分类:劳动纠纷 |404人看过

建议企业分三步操作:

1、当员工不辞而别后,先向其事先确认的送达地址邮寄送达一份《催告函》【注意要使用EMS,还要在上面书写备注催告内容】,催告其返回公司正常上班(注意时间要与劳动合同和规章制度一致),告知其如有特殊情况,需履行请假手续并提交相应的证据,并告知逾期不返的后果。这是基于管理职责所做的一个动作,一个员工没来上班,企业作为管理一方,对此不闻不问不好吧?

2、《催告函》发出超过指定期限员工仍未返回的,再依据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缺勤达到一定天数解除劳动合同)做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有建立工会的企业,解除前记得通知工会。

3、向员工邮寄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在特快专递详情单上注明所寄文件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以上操作,这样既尽到了用人单位的管理职责,也履行了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程序,避免了劳动关系处于不确定状态或违法解雇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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