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除了上面“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规定模糊,难以掌握外和难以操作,其实,各个办案机关内部往往还着另一套没有成文规定的标准。换言之,实践中,根据我多年从事刑事辩护的司法实践探索,除具备以上两条规定之外,至少还具备以下条件:(一)非暴力犯罪的。相对于暴力犯罪而言,盗窃、诈骗、职务侵占、虚开发票、骗取贷款等非暴力犯罪的案件在办理取保候审时更容易一些;(二)非故意犯罪的。相对于故意犯罪,过失犯罪一般容易取保候审,如交通肇事罪、过失致人死亡、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等(三)可能判处在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低量刑犯罪;(四)嫌疑人自身存在重大疾病,严重危及生命健康的;(五)怀孕的妇女;或者正在上学的学生;规模企业主要负责人;(六)犯罪事实清楚,自愿认罪的。如果不认罪,一般很难取保候审;(七)财产型案件,主动退赃,积极交纳罚金的;(八)非重伤的人身损害案件,对方也有过错且已经积极赔偿被害人的。 实践中,要根据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