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鲁10刑初23号林某故意杀人罪一案,担任被害人沈某某家属刘某、沈某某代理律师,成功为被害人家属获得合理赔偿。该案系未成年犯罪案件,由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林某犯罪时系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因父母离异缺失家庭教育,初中便辍学在社会上游荡,其于2005年4月15日晚间饮酒后搭乘被害人沈某某驾驶的出租车,途中发生争执,被告人林某遂从腰间拔出匕首刺向被害人左胸及腰部,被害人身中多刀,心脏被刺穿失血死亡。被告人林某连夜逃窜,先后藏身于广州、深圳各地,后潜逃至国外。在国外躲藏多年后,林某自以为多年过去,事情不会败露,回到国内并娶妻生子。因当时案发现场提取了被告人林某的指纹,因被害人在与其搏斗时导致被告人手指受伤,警方及时提取了被告人的DNA。2017年12月,被告人林某因故意伤害他人被公安传唤,警方发现其指纹以及DNA与2005年4月15日案发现场吻合一致,案发时引起强烈社会反响、影响极其恶劣的故意杀人案件终于告破。
作为被害人家属的代理律师,本着以实现被害人家属利益最大化为宗旨。在依法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为被害人家属主张附带民事赔偿,最终为被害人家属争得经济赔偿,切实维护了其合法权益,同时使得被告人得到相应的惩罚,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该案因被告人林某犯罪时未成年,属于不适用死刑的法定情节,且被告人林某在庭审后因积极赔偿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本着惩罚与挽救相结合的原则,故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林某有期徒刑十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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